大家好,關于下面加點詞的用法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我給奶奶送陽光的加點詞用法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作為助詞的“的、地、得”在句中的語法作用,是分別作定語、狀語、補語的標記。以下是具體用法:
1、的——定語的標記,一般用在主語和賓語的前面。結構形式一般為:形容詞、名詞/代詞+的+名詞。
2、地——狀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動詞、形容詞)前面。結構方式一般為:形容詞/副詞+地+動詞/形容詞。
3、得——補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后面。結構形式一般為:動詞/形容詞+得+副詞。
1.文言文中“之”字的所有用法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
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筆者在教學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與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詞用“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
(《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
(《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
(《曹劌論戰》)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后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二、“之”作動詞用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
(《陳涉世家》)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后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
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三、“之”作助詞用“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
(《關雎》)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
(《公輸》)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后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于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并不多見,如: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狼》)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于時間副詞后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
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
如: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
(《赤壁之戰》)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
如:古人之觀于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四)結構助詞。
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
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隆中對》)(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如: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
(1)第三人稱代詞,相當于“他”“他們”“它”
例1.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例2.人非生而知之者。(《勸學》)
(2)第一人稱代詞,相當于“我”。
例3.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3)指示代詞,相當于“這”“這個”。
例4.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1)結構助詞,用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相當于“的”。
例5.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說》)
(2)結構助詞,用在中心語和補語之間,相當于“得”。
例6.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例7.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師說》)
例8.蚓無爪牙之力,筋骨之強。(《勸學》)
(5)結構助詞,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
例9.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例10.臣之壯也,猶不如人。(《燭之武退秦師》)
(6)音節助詞,用在時間詞、不及物動詞或三字之間,湊足音節。
例11.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例12.公子勉之矣。(《信陵君竊符就趙》)
例13.百萬之師,叩關而攻秦。(《過秦論》)
如:《刻舟求劍》中的“是吾劍之所從墜”。2.結構助詞“的”,如《幼時記趣》中的“故時有物外之趣”,譯為所以時常有觀察物體本身以外的樂趣。
3.他,她,它(們),如則其善者而從之。4.往,到。
.去,如《逍遙游》“奚以九萬里而南為”5.這、此,如《愚公移山》曾不能毀魁父之丘。6。
賓語前置的標志。《陋室銘》“何陋之有”7.我,《捕蛇者說》君將哀而生之乎?8.定語后置的標志。
《岳陽樓記》“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9.襯音助詞,調整音節,無實意。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一)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1.第三人稱代詞。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復數)。
①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2.第三人稱代詞。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應譯為"他""它"(包括復數)。
①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
3.活用為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譯為“我的”“我(自己)”或者“你的”“你”。
①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4.指示代詞,表示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里"。
①及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
②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
5.指示代詞,表示近指,相當于“這”“這個”“這些”。
①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捕蛇者說》)
5.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后面多為數詞。
①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1.加強祈使語氣,相當于“可”、“還是”。
①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其:可要)
2.加強揣測語氣,相當于“恐怕”、“或許”、“大概”、“可能”。
①圣人之所以為圣,愚人之所以為愚,其皆出于此乎?(《師說》)
②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3.加強反問語氣,相當于“難道”、“怎么”。
①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1.表示選擇關系,相當于“是……還是……”。
①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馬說》)
2.表示假設關系,相當于“如果”。
①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耳。
(四)助詞,起調節音節的作用,可不譯。
①路曼曼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離騷》)
①至于誓天斷發,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文言文中“以”沒有作代詞的用法追答:①用;使用。
《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②做。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以哉?”③認為。《鄒忌諷齊王納諫》:“皆以美于徐公。
”④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可視情況譯為“拿”、“用”、“憑”、“把”等。《廉頗藺相如列傳》:“愿以十五城請易璧。”
⑤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廉頗藺相如列傳》:“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
”⑥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等。《捕蛇者說》:“而吾以捕蛇獨存。”
《廉頗藺相如列傳》:“且以強秦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⑦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從”。
《蘇武傳》:“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師。”⑧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
《戰國策·周策》:“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信陵君竊符救趙》:“(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
”⑨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可譯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禪山記》:“夫夷以近,則游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
⑩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后一動作行為的手段和方式,可譯為“而”,也可省去。《游褒禪山記》:“予與四人擁火以入。”
⑾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由于”。《廉頗藺相如列傳》:“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⑿表修飾和被修飾關系。《歸去來辭》:“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
”⒀表目的關系,可譯為“而”“來”“用來”等。《師說》:“作《師說》以貽之。”
⒁表示時間、方位、數量的界限或范圍,用法同現代漢語。《張衡傳》:“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
⒂表示在敘述某件事時又轉到另一件事上,可譯為“至于”。《柳毅傳》:“然自約其心者,達君之冤,余無及也。
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豈有意哉!”⒃通“已”。已經。
《陳涉世家》:“座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⒄通“已”。
停止。《齊桓晉文之事》:“無以,則王乎?”⒅只是。
《馮諼客孟嘗君》:“君家所寡有者,以義耳。”。
文言“是”字是兼詞,可以是代詞兼動詞,也可是名詞兼動詞。
主要原因是“是”的演化過程造成的,本質原因是“是”字在造字之初就有形而上學的本在、存在、存在者三位一體。許多搞語言工作的人一直認為文言“是”字要么是代詞要么是判斷詞,其實不然,“是”字本身就兼有代詞動詞的性質。
(不要誤解為“是”字有時作名詞、有時作代詞、有時作動詞,而是同一個“是”字本身兼而有之)一、是字單獨作代詞、名詞、動詞、形容詞是字單獨作代詞,一是處于主語位置,二是定處于名詞之前作定語,三是作賓語。 1、“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寡人之于國也》) 2“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寡人之于國也》) 3、“崤有二陵焉。
……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崤之戰》 4、“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蘭亭集序》) 5、“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晉公子重耳出亡》) 6、“我業是有年矣”(《賣柑者言》) 1、2句是代詞作主語,3、4句是代詞作定語,5、6句是代詞作賓語。
是字單獨作名詞。“是”字產生之初就是名詞,“實事求是”的是就是本義。
《說文解字》:“是,直也,從日正。段注:“以日為正則曰是。
從日、正,會意。天下之物莫正于日也……以日為正,則正于日也。
“定國是之詔即下”的“是”也是名詞。(《譚嗣同》)是字單獨作動詞,處于謂語位置。
7、“挾太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
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孟子*梁惠王下》 8、“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謀攻》) 9、“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是非對舉(《齊桓公求管仲》) 10、“天下縞素,今日是也。”
(《唐雎不辱使命》) 11、“此去經年,應是良辰好景虛設”(《雨霖鈴*寒蟬凄切》) 7句中“是誠不能也”的是在副詞“誠”字之前為代詞,7、8句中其余的“是”字與“非”對舉,只是8句中的是字省略罷了。動詞“是”除了表判斷外,還可以用作表比較的動詞,如,“孰是君也,而可無死乎?”的“是”,是由名詞是“正、則”意引申而來。
(《勾踐滅吳》)是字單獨作形容詞,也是由本意引申的。 12、“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不可不分”(《察傳》) 13、“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歸去來兮辭》)二、“是”字的兼詞現象“是”字作為兼詞,往往處于前有復雜的短語或句子后無謂語的位置,既作主語又作謂語。
不同于“焉、諸”等兼詞,它們可以拆分為兩個詞,而“是”不可拆分。(一)“是”兼有代詞、動詞的功能 14、“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的“是”是判斷詞,同時復指,作主語。
(《燭之武退秦師》 15、“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是仁義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五蠹》)“是”作為兼詞,在疑問句中有時倒裝 16、“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17、“求!無乃爾是過與?”句式為“無乃是爾過與?”的倒裝。(《季氏將伐顓臾》) 16、17句的“是”出于同一篇文章,同為疑問句,除了加強語氣的“無乃”之外,從語意到句子各要素完全相同,因此,兩個“是”用法相同。
(二)是字兼有名詞、動詞的功能 18、“是民事天,其不仁至矣”(《原謗》) 19、“盤庚……度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答司馬諫議書》) 18句的“是”字,課文、詞典注解為“這樣看來”,好象解釋為插說成分,是不對的。這個“是”字兼有名詞“是”的本意“正、則”,可以解為“規律、事實”,同時有動詞“是”的本意“以……為是,以……為準”,可以解為“判定、判別、判斷”。
19句“是”更為典型,連詞“而”字連接的后文是謂詞性質的成份,那么“是”必為謂詞,只是又有名詞本意“正、則”之意罷了。三、區別“是”字兼詞和單性詞什么時候是兼詞,什么時候是單性詞,如何區別?除了前文所述位置的區別外,還可以采取替換法。
代詞“是”可以用“此、斯”替換,“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寡人之于國也》)“厚取之君而不施于民,是為筐篋之藏也”。
(《晏子辭千金》)“是謂亂軍引勝”。(《孫子*謀攻》)——而這個位置的兼詞“是”不可用“此、斯”替代,“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寡人之于國也》)動詞“是”可以用“為”替換。
例如,“是何楚人之多也?”句式應為“楚人之多也是何?”的倒裝,“是何”就是“為何”。(《垓下之圍》)“同是天涯淪落人”。
(《琵琶行》)——而兼詞不能用“為”替換。例如,“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不能換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為知也”。
四、“是”為兼詞的主要原因 A“是”字在造字之初就有名詞和動詞兩種功能。B在語言演化過程中,“是”字由名詞代詞演化為今天的判斷動詞,必然有一個橋梁,這就是“是”字的兼詞.那么“是”成為兼詞的本質是什么?肖婭曼認為:“它自產生之日起,即集形而上學之本在、存在、存在。
1、(1)性質形容詞一般能受“不”和“很”的修飾。如“不大、很大、不生動、很生動”。少數狀態形容詞不受“不”和“很”的修飾,如不說“不冰涼、很冰涼、不雪白、很雪白、不初級、很初級”。
2、(2)能修飾名詞,經常作謂語或定語。如“大眼睛、高樓、冰涼的酸梅湯、初級職稱”。
3、(3)部分形容詞可以重疊。如“大大、長長、高高”。
4、單音節形容詞的重疊形式是“AA”,如“大大、高高、短短、細細”。這類重疊式修飾動詞時表示程度的加強,修飾名詞時不僅沒有加強的意味,反而表示程度減弱,即表示一種輕微的程度。
下面加點詞的用法或和我給奶奶送陽光的加點詞用法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