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緊緊圍繞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這個指導海南科學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重點抓好八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新一輪發展機遇,全面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
建設海南國際旅游島,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海南的新使命。機遇千載難逢,責任重如泰山,需要我們舉全省之力,真抓實干開局,創新改革破題,科學高效實施,努力打造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建設海南百姓的幸福家園。
圍繞把海南建成我國旅游業改革創新的試驗區、世界一流的海島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國際經濟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臺、南海資源開發和服務基地、國家熱帶現代農業基地的國家戰略定位,將海南作為一個整體來規劃建設,合理規劃陸域、海域、生態核心區的主體功能分區,合理規劃省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縣城和小城鎮布局,合理規劃產業和重大基礎設施配置布局,控制好開發的節奏與時序,提高資源的整體利用效率。今年重點抓好三件事:一是完成國際旅游島總體規劃;二是修編完善現有規劃,完成全省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總體規劃;三是科學編制“十二五”規劃。抓好各項規劃的有機銜接,加強對規劃的執行管理、有效實施。
組成專門工作班子,以一天也不耽誤的進取精神,與國家各有關部門溝通銜接,盡快拿出各項政策的具體規定、操作方案,將中央給予我省的投融資政策、財稅政策、土地政策、開放政策等各項政策早一天在海南落地、實施,使之成為海南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強勁動力。
精心策劃并做好國際旅游島建設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加大與國家各部委的匯報、溝通力度,爭取瓊州海峽跨海通道工程、西環鐵路、紅嶺水利樞紐及灌區工程等一系列重大項目進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和各部委的專項規劃。
組織精干力量,引導國內外媒體,全面、準確、多角度宣傳國務院文件精神,搞好政策解讀,凝聚民心民智,形成全社會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的輿論氛圍。
動員全省力量,制定規則、重拳出擊、屬地管理、長效監管,嚴厲打擊黑車黑導、欺客宰客、“兩搶一盜”行為,打一場全民參與的旅游環境綜合整治攻堅戰,決不允許害群之馬傷害國際旅游島的整體形象,著力打造整潔、文明、誠信、和諧的社會環境。
全力抓好國際旅游島建設開局之年的十件大事。精心組織和辦好首屆博鰲國際旅游論壇;引進大型免稅集團或大型商業公司建立、經營免稅店;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線路、景區景點和度假區,啟動海上旅游;規劃、招商一系列大型綜合游樂項目;建成海口、三亞游客到訪中心,對旅游標識系統、廁所等服務設施全面改造;組建旅游開發投融資平臺;開展高質量旅游宣傳促銷;策劃組織一批有影響力的文娛、會展、賽事活動;綜合整治環境衛生臟亂差;下大決心推進旅行社、導游管理體制改革。
(二)繼續擴大投資上項目,夯實長遠發展基礎
今年安排省重點項目135個,年度計劃投資550億元。一是積極爭取中央投資。緊跟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研究國債資金和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在鐵路交通、農田水利、環境保護、技術改造、居民住房、教育衛生文化事業等領域,抓緊策劃推出一批項目。精心組織實施中央新增投資項目,確保完成時序進度。二是確保160萬噸造紙一期、80萬噸甲醇、中航特玻一期、華盛水泥三期、馬村港一期等一批項目竣工投產,海口綜合保稅區封關運行。加快東環鐵路站場、出口路等配套設施建設,確保東環鐵路年底建成運營。三是加快推進海南航天發射場、大廣壩二期、三亞繞城高速公路、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海南電網改造、東方電廠二期、中海油精細化工、海棠灣等一批重點旅游房地產項目和30萬大箱卷煙搬遷擴建工程。力爭西環鐵路、紅嶺水庫年內開工。創造條件,爭取昌江核電、博鰲機場、60萬噸PX、200萬噸PTA等項目盡早開工建設。四是加快推進瓊州海峽跨海通道工程、100萬噸乙烯、200萬噸LNG、LPG制烯烴、洋浦石油儲備基地、中石化成品油儲備基地、海南煉化擴能等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五是妥善解決項目用地指標、環評、征地搬遷等問題,優化施工環境;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對重點項目實施全過程的質量監督與審計,杜絕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努力把這一系列重點項目建成支撐海南長遠發展的優質工程。
(三)調整優化結構,提高經濟運行質量
大力發展以旅游業為龍頭的現代服務業。一是抓緊規劃、招商建設大型主題公園、大型綜合娛樂購物中心、房車旅游度假示范基地、休閑體育運動基地、三亞郵輪母港、海口游艇碼頭和一批獨具特色的旅游風情小鎮、商業一條街。積極開發熱帶雨林游、海上游、房車游、露營游、保健養生游和休閑農業,形成富有特色的旅游產品體系。二是進一步強化和完善房地產業規劃,科學有序供地,優化開發結構,強化公共配套,打造生態人居品牌。嚴格規范房地產市場,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引導房地產業平穩可持續發展。抓住當前島外需求旺盛、投資加大的有利時機,加快海口、三亞等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改善城市面貌。編制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出臺盤活住房公積金等政策。三是立足資源、區位和產業基礎等優勢,改造提升餐飲、住宿、商貿等傳統服務業,培育做大金融保險、商務中介、娛樂會展、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推進“三網融合”,加快“數字海南”建設。充分利用洋浦保稅港區啟運港退稅等政策,開辟新航線,促進現代物流業加快發展。積極引進建設醫療康復和教育培訓機構。四是抓緊實施省政府已經出臺的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扶持政策,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落實稅收、用地、人才培養及引進等優惠政策,從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支持服務業發展、安排2000萬元作為促進金融發展的專項資金。
加快建設熱帶現代農業基地。一是推進農產品加工產業園區建設,用好“無疫區”金字招牌,招商引進大型肉聯加工龍頭企業,支持建設檳榔、胡椒、乳膠、蠶繭、竹筍等深加工項目。二是重點支持在海口已開工的、總投資12億元的海南中商農產品中心市場,打造全省農副產品批發交易中心。支持農墾在天津建設綠色農產品交易中心,使之成為輻射華北、東北市場的海南農產品交易集散地。加快推進“新網工程”建設。三是在農業部的支持幫助下,開工建設南繁種子檢驗檢疫中心,共同把海南南繁育種基地建設成為服務全國的“南繁硅谷”。四是集中連片建設一批標準化設施農業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努力打造全國冬季綠色瓜菜生產和南菜北運的重要基地。五是建成省現代農業檢驗檢測和預警防控中心。六是繼續實施農產品預冷庫工程,新增冷庫庫容3萬噸,總庫容達16萬噸,年處理能力300萬噸以上。七是進一步利用已開通的海口至營口的集裝箱航線,擴大海南農產品北上的銷售。八是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九是延伸農業科技110服務網絡,加強農民科技培訓,全面推廣農業新技術,提升農產品科技含量。十是省與市縣財政拿出不低于7700萬元的資金,用于農民小額貸款貼息,力爭帶動農民小額貸款25億元。通過調整農業內部結構,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海南農業的現代化水平。
集約發展立足本地資源優勢的新型工業。一是緊緊圍繞延伸新型工業產業鏈,鼓勵扶持發展油氣化工、漿紙、汽車、醫藥、鐵礦、石英砂、橡膠等下游產業鏈項目和配套項目,提高附加值,形成產業集群,壯大產業規模。謀劃發展旅游裝備制造業、旅游商品加工業。二是整合科技資源,加強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快發展、上規模。支持海南生態軟件園、三亞創意產業園加快發展軟件研發、軟件服務外包和動漫游戲等產業,支持海口藥谷加強南藥、黎藥和生物醫藥的自主研發,積極發展以特種玻璃、太陽能電池為重點的新材料,培育發展海洋生物工程。全面落實已經出臺的鼓勵電子信息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今年省財政拿出4000萬元給予重點扶持。利用我省海外引才引智平臺,吸引行業領軍人才和高科技項目落戶。三是積極發展海洋經濟。抓住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發展的市場需求,主動尋求國內外大型企業來我省建設修造船和海洋工程基地。支持中海油、中石油建設南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服務基地。加快建設三亞崖州、儋州白馬井中心漁港,確保瓊海潭門等一批中心漁港建成使用。發展遠洋捕撈和水產健康養殖,推進水產品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和出口,推動漁業發展方式轉變。四是統籌推動洋浦開發區、海口綜合保稅區、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方工業園區、老城開發區、金牌開發區、昌江循環經濟區、定安塔嶺農副產品加工區等園區發展,完善基礎設施,加強優惠政策配置,加大定向招商力度,促進產業合理布局,提高工業集約發展水平。五是認真落實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延續和完善去年省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將省財政安排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增加到5500萬元,其中貼息4500萬元,撬動中小企業擔保貸款15億元以上。從工業發展資金中安排5000萬元,為服務中小企業的省級擔保平臺注資。
統籌推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以國際旅游島建設為契機,推動城鄉、區域資源優化配置。一是全面落實省委關于加快西部地區開發建設的若干意見,重點加強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二是把城鎮化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功能配套,加強城鎮管理,進一步探索中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城鎮化水平。三是全面實施中部市縣農民增收三年計劃,加強科技培訓、信貸和財政等政策支持,重點扶持發展龍頭企業拉動的山區特色產業。四是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推進特色村莊建設,創建文明生態村1200個,新修農村和墾區公路2400公里,完成60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四)深化各項改革,創造發展活力
今年重點抓好十一項改革:一是完善省直管市縣管理體制,指導、督查市縣用好用足省里下放的行政事權。二是深化農墾改革,加快農墾總公司獨立運作和農場公司化改造步伐,完善開割膠園職工家庭長期承包制。三是利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與金融機構共同組建旅游投資控股公司。四是爭取海膠集團上市,加快先鋒醫藥、康芝藥業等企業上市步伐,積極培育后備上市公司。五是繼續推進農信社改革,逐步將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組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六是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省屬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完成省林業公司、省建筑總公司等國有企業改制。七是加快推進林權制度改革,上半年全面完成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任務,下半年啟動國營林場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盤活國有林業資源。八是全面實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抓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九是全面推行惠民“一卡通”改革,確保各項惠民補貼及時、足額、安全發放到位。十是調整農稅辦、鄉財辦職能,理順并形成高效有序的社保征繳體制。十一是推進資源要素價格改革,推行城鎮生活污水、垃圾收費制度,逐步實行居民電價、水價“階梯式”管理,進一步理順天然氣價格。
(五)抓好促銷招商,拓展島外市場空間
繼續加大“三大促銷”力度。今年,省財政拿出5000萬元,用于國際旅游島整體形象宣傳,用于旅游、熱帶農產品、房地產等優勢產品的市場開發與促銷,積極引導企業、媒體和社會力量多元聯動促銷,全方位拓展島外市場。
進一步加強招商選項。圍繞優化產業結構、創造高附加值和可持續性稅源,有的放矢地招商選項。出臺優惠政策,實行激勵機制,發揮海南增列進入國家《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執行省份的政策效應,引資金、引項目、引會展、引賽事、引客源、引物流、引出口訂單、引科技創新產品、引精英人才和管理團隊。精心策劃在香港、環渤海、長三角等地舉辦的商貿推介會和泛珠地區項目洽談會。吸引僑資僑智參與國際旅游島建設。
加大對外經貿合作。加強與越南、新加坡、日本、韓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擴大對越邊貿。省財政安排2000萬元外貿發展專項資金,扶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最大限度地發揮博鰲亞洲論壇在擴大海南開放中的品牌作用,努力打造國家休閑外交基地。認真組織好上海世博會海南周活動。
(六)實施重點環保、新能源工程,建設生態文明示范區
抓住中央鼓勵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機遇,利用海南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抓好十二項環保、新能源工程建設。一是推廣太陽能利用、冰蓄冷、節能燈等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健全能源消耗監測網絡,強化執法監督,堅決淘汰落后產能,確保完成節能減排年度控制目標。二是采取多種補償方式,推行在公共建筑和新建12層以下民用住宅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組織相關企業在我省研發、生產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組件。三是確保100兆瓦太陽能電池一期建成、二期開工,努力把海南打造成面向東盟的太陽能電池出口基地。四是穩步發展風電,確保東方2個風電場建成。五是新增農村戶用沼氣4萬戶,加大沼氣的工業化生產和利用。六是加快6萬噸生物柴油產品在省內推廣使用,開工建設10萬噸燃料乙醇。七是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運營。八是確保25個污水和21個垃圾處理項目及配套管網竣工使用,對污水處理設施委托專業化公司運營。九是廣泛開展植樹造林活動,繼續實施海防林建設、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工程,完成造林11.7萬畝。十是加大對南渡江、萬泉河、昌化江三大流域和主要水庫的水污染防治,加強對珊瑚礁、紅樹林、海島等海洋資源與環境的保護。十一是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將生態公益林管護標準由每畝11元提高到14元,財政安排1.53億元用于市縣生態轉移支付。十二是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健全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完善生態環保責任制和問責制,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居民、游客的環保意識。
(七)繼續改善重點民生,加快社會事業發展。
改善群眾住房條件。下大決心、下大力量,抓住政策機遇,在解決低收入群眾、教師、醫生、干部職工的住房困難方面,今年要邁出更大的步伐,并把此項工作列入對市縣的考核。新建廉租房7800套、39萬平方米,購、改、租廉租住房2200套、11萬平方米。省財政拿出1億元,與市縣財政聯手解決庫區移民危房改造。繼續推動農墾、國有工礦區與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完成民族地區民房改造8000戶。對農民自建住房,開展小額信貸試點。推動抗震安全民居建設。在島外需求強力拉動海南房價節節攀升的形勢下,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給,強化高效優質服務,加快建設經濟適用房、“雙限”商品房。提高財政供養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運用住房公積金改革試點、保障性住房專項補助資金等政策,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讓住房困難的職工群眾早日受益。
堅持優先發展教育。繼續開展“教育質量推進年”活動,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加強教師師德師風和業務能力建設,提升基礎教育質量。以市縣為主、省財政資金支持,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思源實驗學校二期工程。完善“三段式”職教辦學模式,逐步擴大涉農專業和農村困難家庭子女免費中職教育范圍,探索電大和高職院校開展中職畢業生在崗深造。從今年1月1日起,拉平高中、中職和幼兒園教師與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績效工資水平。加快海南大學“211工程”、桂林洋高校區配套建設,推進省市共建瓊州學院。
健全就業社保體系。多渠道新增城鎮就業8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8萬人,確保零就業家庭、失地農民家庭和困難家庭至少有1名適齡勞動力就業。全面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60歲以上農民養老保險全省覆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每月增加不少于100元。提高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群體臨時救助制度。建設省托老院,新建及改擴建36所鄉鎮敬老院。扶持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發展,減少貧困人口4.5萬人。
提高醫療衛生水平。加強城鄉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全面完成李嘉誠基金會捐助的海南農村衛生扶貧項目,與香港言愛基金會共同建設省眼耳鼻喉專科醫院。繼續實施亮睛工程,爭取使我省成為全國首個無白內障盲省。加強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提升應對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防控能力。解決27萬人飲水不安全問題。農村改廁工程受益6萬戶。完善人口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加快文體事業發展。繼續實施六大文化惠民工程,建成省文化藝術中心和市民文化廣場,爭取三亞奧林匹克灣和沃爾沃環球帆船賽三亞經停港項目開工,做好國家南海博物館、省體育中心和海口江東國家級體育訓練基地前期工作。加強對外文化交流,辦好2010年環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環島國際大帆船賽、國際馬拉松賽等重大賽事,努力辦好歡樂節、首屆東坡文化節。加強黎族紡染織繡技藝保護與傳承,辦好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和第三屆少數民族文藝匯演。精心策劃組織海南解放60周年慶祝活動。
加強人文環境建設。深入開展文明高效機關、文明規范行業、文明誠信企業、文明和諧社區創建活動,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倡導文明禮儀,提高公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國際旅游島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人文環境。
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強化各級政府維穩責任,抓好矛盾糾紛排查和重信重訪專項治理,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進一步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決不能讓歷史遺留問題成為海南建設國際旅游島的羈絆與隱患。加快無毒社區、無毒村鎮建設,依法防范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著力構建“平安海南”。深入開展對道路交通、瓊州海峽水上交通、建設領域施工、消防等安全方面的專項整治,綜合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加強應急機制建設,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繼續實施“質量興省”戰略,加強市場建設,規范市場秩序,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嚴防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做好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促進民族團結和睦。
繼續關心支持婦女兒童、老齡、殘疾人等工作。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僑聯、科協等人民團體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支持駐瓊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支持國防建設,抓好國防動員、民兵預備役和人防工作。廣泛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增強軍政軍民團結。
(八)加快職能轉變,提高政府效能
建設國際旅游島,各級政府、公職人員面臨著繁重而艱巨的任務,肩負著光榮而重大的使命。必須堅持為民施政的理念,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發展環境,為群眾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
充分發揮政府對經濟的組織、調控、服務功能。把研究、制定、完善和實施好政策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繼續執行去年實施的促進產業發展、扶持中小企業、促進農民增收、擴大社會就業等政策,抓緊落實今年1月省政府新出臺和修改完善的10項政策,根據需要,審時度勢,出臺有針對性的調控政策。加強對政策實施的督導、服務,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注入政策動力。
牢固樹立“為群眾服務、讓群眾滿意就是最大政績”的觀念,急企業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主動為企業、為群眾排憂解難。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縮短審批流程與時間。大力開展投資環境專項治理,嚴厲打擊“吃拿卡要”行為,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嚴加處置。
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和法律監督,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社會、媒體的輿論監督。加強法制建設,提高綜合執法能力,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實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
加強學習型政府建設,強化公務員業務培訓,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執行政策的能力。堅決克服浮躁心理,沉下心來,腳踏實地,深入基層,掌握第一手資料,想方設法妥善解決群眾、基層突出的困難和問題。
進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創新,敢擔風險,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當好改革開放排頭兵;開闊國際視野,樹立現代理念,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不斷提高國際旅游島建設和管理服務水平。
堅持勤儉辦事,科學合理安排財政預算,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確保民生等重點支出需要,加大預算執行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監察和審計,做到行政權力運行到哪里,監督就落實到哪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大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努力建設一個高效清廉、依法行政、人民滿意的政府。
各位代表!二十二年前,海南以最大的經濟特區的身份,登上中國改革開放的大舞臺。二十二年后的今天,海南又肩負著當好改革開放排頭兵的崇高使命,踏上了建設國際旅游島的偉大征程。讓我們緊緊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海南省委的正確領導下,依靠全省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抓住機遇,開拓創新,扎實苦干,為實現“十一五”的目標、為加快國際旅游島的建設而不懈奮斗!
瓊府[2007]25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海南省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推進我省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快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05〕14號)和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瓊發〔2006〕19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如下若干政策。
一、關于財政稅收
(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中宣部關于進一步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6〕43號)各項規定,不斷加大財政對宣傳文化事業投入,確保地方財政對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
(二)根據公共財政的要求,按照文化單位的不同性質,采取不同的投入方式。對公益性宣傳文化事業單位,以政府為主導,增加投入;對實行事業體制的宣傳文化事業單位,由政府重點扶持;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原有的財政撥款保持3年不變,作為追加的國家資本金。
(三)各級財政保證對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投入,加快建設和完善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形成覆蓋全省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四)繼續完善和加強對“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管理,保證專款專用,財政和審計部門加強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保證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地方稅務部門要加強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管理。省宣傳文化主管部門商省財政部門,根據中發〔2005〕14號和國辦發〔2006〕43號文件精神,修訂我省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使用管理辦法。
(五)改進政府對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投資機制,省政府設立專門的文化投資實體。各級政府根據財力狀況,可安排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采取投資、貼息、補助等方式,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六)按文化單位的不同性質實行多渠道籌措改革費用的辦法。對現由財政定額或定項補助的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門給予適當安排(含從財政專戶安排資金或從財政核準留用的收入中解決);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自收自支文化事業單位及省屬國有文化企業改革所需經費,可參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國有企業改革中勞動關系處理等問題意見的通知》(瓊府辦〔2006〕10號)和《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財企〔2006〕636號)執行。
(七)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原財政供養職工的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3年內繼續由原渠道解決,3年后由所在單位負責繳納。原由財政撥款解決工資福利的職工符合住房補貼領取條件的,轉制后繼續享受按現行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對拖欠的職工工資、福利、基本生活費和各項社會保險,參照瓊府辦〔2006〕10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自轉制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前免征企業所得稅,同時取消原來享受的與所得稅有關的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優惠政策待遇。原來享受的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
(九)對省委、省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登記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前,免征企業所得稅。鼓勵新辦文化企業的認定辦法另行制定。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對其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對原有文化單位及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納稅確有困難的,經批準,可減免經營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擔國家法定任務而造成虧損的文化單位,經批準,免征經營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十一)對報業、廣電、出版、發行等領域組建的產業化經濟實體,其核心企業對其成員企業實行100%投資控股的,經批準,可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十二)鼓勵興辦高新技術文化產業。從事數字廣播影視、數據庫、電子出版、動漫制作等研發、生產、傳播的單位,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軟件產品(包括電子出版物)、集成電路產品增值稅稅負超過3%部分,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新辦的軟件生產企業及生產線寬小于0.8微米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自獲利年度起實行所得稅二免三減半政策,即第1-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軟件生產企業及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十三)對下列出版物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
1.黨和民主黨派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2.政府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3.人大、政協等組織的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4.軍事部門機關報和機關刊物;
5.大中小學課本和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刊物;
6.縣(含縣級市、區)及其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銷售出版物;
7.科技圖書和科技期刊。
財稅部門應按規定及時足額返還文化單位增值稅。
(十四)對電影發行企業向電影放映單位收取的電影發行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等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
(十五)文化產品出口可按照國家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對在境外提供文化勞務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免征企業所得稅。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法規定,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在全國或海外獲得大獎的文化產品政府給予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十六)社會力量通過經國家批準設立的非營利的公益組織或國家機關對宣傳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經稅務機關審核,納稅人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法律有更優惠規定的,從其規定。公益性捐贈的范圍按國辦發〔2006〕4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關于投資融資
(十七)鼓勵按照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要求建立文化產業園區,對進入文化產業園區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實行海南高新技術產業園同等的優惠政策。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于高新技術文化產業。
(十八)建立文化產業項目庫。對申報備案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實行跟蹤服務,從引導資金投入、提供政策環境、加強招商引資、支持引進人才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
(十九)重要新聞媒體經營部分剝離轉制為企業的,在確保國家絕對控股的前提下,經批準,可吸收社會資本。國有發行企業、轉制為企業的科技類報刊和出版單位,在國有資本控股的前提下,允許吸收社會資本。
(二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發〔2005〕10號)和《文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關于印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文辦發〔2005〕19號)規定。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旅游文化服務、會展、動漫和網絡游戲、電影電視劇制作發行、電影院和電影院線、農村電影放映、書報刊分銷等領域,或從事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出口業務。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公司制改建的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
(二十一)鼓勵、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按照《海南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6號)和《海南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若干規定》(省政府令第177號),通過產權交易、收購兼并、股份制改造、經營權有期限轉讓、政府特許經營權的拍賣等多種形式參與文化市場競爭,切實落實企業(個人)投資自主權,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和資質認定、融資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二十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文化項目投入。有條件的文化企業,經批準,可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項目融資、股權置換等渠道籌措發展資金。
(二十三)對通過股份制改造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要努力支持、幫助,創造條件推動進入資本市場。
(二十四)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增加文化企業的信貸投放;制定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貸款評級和授信指標體系,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金融信貸服務。
(二十五)用國有文化資產作抵押擔保的,按《海南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若干規定》(省政府令第177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關于資產處置
(二十六)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時辦理企業國有產權登記,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做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等基礎管理工作,并按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二十七)對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經清產核資確屬資不抵債、經營無望的,準予破產。破產企業固定資產處置要依法優先用于企業下崗人員安置。對清查出來的各項資產凈損失,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核意見,并按規定報經批準后進行核銷。經批準,轉制企業可對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
(二十八)文化企業在組建文化產業集團時,集團使用的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其處置方式按《海南省國有企業改革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瓊府〔2006〕70號)的有關規定管理。對土地房屋的評估增值、無法支付的債務,經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及相關稅費。對辦理土地、房產權證變更,免征契稅和規費,只繳交工本費。依法免交的稅費及返還的出讓金,用于分流人員安置。對手續不全、證明材料不齊的土地、房產,參照處置積壓房產相關規定進行確權發證。
(二十九)對全省現有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電影院、新華書店等宣傳文化事業單位用地,不得隨意改變使用性質或挪作他用。因城市建設確需改變的,必須按法定程序調整規劃。拆遷公益性文化設施的,拆遷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城市規劃要求予以重建或給予貨幣補償。
四、關于收入分配
(三十)對不同類型的文化事業單位,以國家基本工資制度為基礎,在政府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實行不同的內部收入分配管理辦法。推行以崗位工資為主體的多種分配形式,強化業績考核,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允許財政撥款文化單位根據內部績效考核等標準實行二次分配。
(三十一)轉制為企業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文化單位,執行企業收入分配制度。原則上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高于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高于人均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與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相結合,員工薪酬水平的確定應參照勞動力市場價格,合理拉開差距。企業收入分配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實施。
(三十二)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分配與經營目標責任制掛鉤,按照國務院有關國有文化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不允許經營者自己決定自己的收入分配。
(三十三)對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現有的工資外補貼、津貼、福利等項目,在改革時一并進行清理,其中合理的部分納入工資分配。對經營者在交通、通訊等方面的職務消費,應結合相關制度改革,納入其個人薪金收入范疇。
五、關于社會保障
(三十四)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凡工作年限已滿30年或工作年限滿20年且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編人員,改革時界定為“老人”。除此以外的其他在崗人員,都界定為“新人”。以上人員年齡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海南省財政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構改革期間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勞保〔2003〕138號)確定的辦法執行,即上半年批準改革方案的,截至上年12月31日;下半年批準改革方案的,截至當年6月30日。
(三十五)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必須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轉制前已參加社會保險的,繼續按原辦法執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社會保險關系銜接工作。轉制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應按我省有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按我省社會保險政策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三十六)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后,“老人”的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照事業單位辦法執行。“新人”和轉制后進入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當地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制度。轉制前已經退休的人員,原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標準核定的退休待遇不變。離休人員的離休待遇保持不變,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十七)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前已經退休的人員和“老人”的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按如下辦法執行。原單位屬財政撥款的,退休待遇的調整按事業單位辦法執行,所需經費從基本養老統籌基金中支付。原單位屬非財政撥款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按企業辦法執行,所需經費從基本養老統籌基金中支付。國家統一出臺事業單位退休費調整政策時,按企業辦法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與按事業單位辦法增加的退休費的差額部分,由原單位自籌資金解決,所需資金稅前列支。
(三十八)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后離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繼續執行現行辦法。轉制前單位屬財政撥款的,離休人員醫藥費統籌金,按所在地統籌標準列入年度預算,由財政部門安排。轉制前單位屬非財政撥款的,離休人員的醫藥費統籌金,由單位按規定足額繳納。繳費確有困難的轉制單位,由統籌地區人事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地方稅務等部門共同核定后,可適當減免。核定辦法按《海南省省直單位離休干部醫藥費管理辦法》(瓊府辦〔2005〕1號)規定執行。
(三十九)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前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隨轉制單位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依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轉制單位確無能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規定納入社會醫療補助。
(四十)鼓勵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后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妥善解決轉制后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的銜接問題。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具體辦法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2〕18號)規定執行。
(四十一)文化事業單位應繼續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人員分流安置
(四十二)對文化事業單位的“老人”,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事業單位辦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事業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事業單位辦法執行,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按第37條規定的辦法執行。
(四十三)對文化事業單位“老人”,經本人申請,任免機關批準,可按照瓊人勞保〔2003〕138號文件規定的辦法,辦理“提前退休”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前,按照事業單位辦法繼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事業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事業單位辦法執行,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按第37條規定的辦法執行。
(四十四)對文化事業單位經批準提前退休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按規定應正常晉升的職務工資可一次性晉升完畢,并作為計發提前退休費的基數,其提前退休費按原渠道支付,不參加退休人員退休費調整,但可按國家和本省的規定,參照在職人員的辦法調整工資標準,所增加的工資按規定的退休費計發比例打折后計入其提前退休費。
(四十五)事業單位轉制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同原事業編制內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轉制后,根據經營方向確需分流人員的,參照瓊府辦〔2006〕10號文件規定的國有企業改革分流富余人員的辦法妥善安置。
七、關于工商管理和價格
(四十六)投資文化企業的,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分期注入,首期不低于所認繳注冊資本的20%。轉制單位申辦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少不低于3萬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辦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0萬元。申辦個人獨資或合伙企業,不設定最低出資限額。
(四十七)轉制為企業的文化單位下崗分流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十八)允許投資人以專利、商標、技術、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其作價出資金額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總額的40%。
(四十九)基礎性公共廣播電視服務(含有線)的基本收視服務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有線廣播電視網絡提供的其他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由企業按照政府規定的基準價及浮動幅度,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制定。商業性演出票價實行市場調節價。
(五十)各類媒體發布宣傳文化經營單位的廣告、各類文化藝術性展演活動的廣告,實際收費不高于公布價格的30%;各類公益性展演場館對各類文化藝術性展演活動的場租費,不高于公布價格的50%。鼓勵非公益性展演場館對各類文化藝術展演活動的場租費在所公布價格基礎上給予更多的優惠。
八、關于文化人才
(五十一)落實省政府關于鼓勵和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的優惠政策,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加大引進優秀文化人才的力度。完善在職人員培訓機制,制定文化產業人才教育培訓計劃。鼓勵高等院校開設文化產業相關專業課程,培養高素質文化生產經營管理人才。對有突出貢獻的文化人才,宣傳文化主管部門予以重獎。運用市場機制配置人才資源,優化調整現有人才資源配置。建立文化人才供求信息網和高級文化人才數據庫,為文化人才有序流動創造良好環境。培育文化人才市場,促進文化人才合理流動和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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